为了做好今年部分校外奖学金评选工作,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设奖单位的意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外奖学金目录
(一)农行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学生及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评选年度:2017-2018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奖项设置 | 奖金标准 | 本科生名额 | 硕士研究生名额 |
一等奖 | 5000元/人.年 | 8 | 7 |
二等奖 | 2000元/人.年 | 35 | 28 |
三等奖 | 1000元/人.年 | 55 | 44 |
“农行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中心) | 本科生名额 | 硕士研究生名额 |
人文学院 | 2 | 3 |
4.评选条件:
本科学生在评选年度内德智体全面发展,并满足以下条件:
(1)无补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并获两次乙等(含两次乙等)及以上奖学金;
(2)英语四级考试(涉外专业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3)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含参编)的同学以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5)评奖年度本科生每学期(不含小学期)第二课堂创新性学分不低于0.5个学分。
硕士研究生评选条件:
学院根据评选年度内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择优推荐,同时推荐候选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二)铸信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
2.评选年度:2017-2018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本科学生共83名 | ||
一等奖 | 13名 | 6000元/人 |
二等奖 | 21名 | 4000元/人 |
三等奖 | 49名 | 2000元/人 |
研究生共22名 | ||
一等奖 | 6名 | 10000元/人 |
二等奖 | 16名 | 5000元/人 |
铸信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中心) | 本科生名额 | 研究生名额 |
人文学院 | 1 | 1 |
备注:学校按学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基层单位,学院不足1人,按1个名额推荐,全校共推荐本科生83人,研究生24人,最终差额评选出研究生22人。
4.评选条件:
本科生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评选年度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学分绩点3.5以上(含3.5);
(3)综合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活动,包括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课外文体活动等;评奖年度每学期(不含小学期)第二课堂创新性学分不低于0.5个学分;
(4)身心健康,自觉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在国家级各类科研、科创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优先考虑。
研究生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按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择优推荐;博士研究生按科研能力择优推荐;
(3)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评奖年度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可以获得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课外文体活动等,活动表现突出并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媒体报道或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者优先考虑。
(三)万和润沣创新实践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含二年级学生)
2.评选年度:2017-2018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全校共20个名额,奖励金额3000元/人。根据奖学金协议要求,人文学院推荐2名;
学院 | 本科生名额 |
人文学院 | 2 |
4.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学年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
(4)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第二课堂学分不得低于0.5学分;
(5)成绩优异且家庭条件贫困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二、评选的组织领导及安排
1.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各单位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
2.校外奖项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同时已申请获得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唐立新光华菁英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其他校外奖学金的评选。
3.社会奖学金评选方式为差额评选,奖学金证书将于各项奖学金颁奖典礼现场发放;奖学金的发放时间以出资方拨款时间为准。
4.评选年度内无违纪、补考、旷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无违章违纪处分记录。
5.各类奖项候选人提交的材料要求简洁,申报者只填写在评选期间所获各级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其他先进事迹等信息,学院向学校推荐各项奖学金候选人前,须在学院主页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6.电子版材料:各辅导员老师通过邮箱于12月24日下午14:00(星期一)前提交各类奖项的电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一)。
7.纸质版材料:请各位老师于12月24日下午14 :00(星期一)前将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参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一份,成绩单上加盖鲜章)纸质版交至通博楼C209办公室。
8.各辅导员老师提交数据时请核实学生姓名、学号、成绩、申报奖项,防止错报、漏报。错报、漏报情况学院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9.各项奖学金各辅导员老师推荐人数为1人以上须按照推荐先后进行排序,本科和研究生分开排序。
三、其他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87092917
附件一:社会奖学金汇总表(样本)
附件二: 社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填表说明
人文学院
2018年12月17日